产品托运被调包,托运人货运公司各负一半责任
8箱本应是电子产品的外贸物品,运到印尼后才发现竟都变成了汽配产品,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托运公司搞错了,提货人由于没仔细对货也负有责任。经工商部门调解后,托运人郑先生和货运公司近日达成赔偿协定,双方各认一半责任。
不久前,郑某委托一货运公司将8箱电子产品运至义乌一外贸公司,再由外贸公司组柜运往印尼。但恰巧当时另有一家企业也有8箱同样包装的货物在这家货运公司托运,里面装的是汽配零件。货物抵达义乌时,由于这16箱货物都是“白卵”包装,双方的提货人也没仔细对货,结果错领了货。发现出错后,8箱电子产品退回了货运公司,可8箱汽配零件却阴差阳错地被“调包”,发到了印尼。
事发后,郑先生要求货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而货运公司则认为是由于提货人没有验货疏忽造成的,自己不应负主要责任,只愿意赔偿10倍运费。双方因此争执不下,郑先生于是向仙岩工商所投诉要求帮忙解决。经过调解,双方同意所造成的损失总共9980元由郑先生负担4480元,货运公司负担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