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玉溪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

  《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是记载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教育情况的唯一凭证,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其参加培训教育的情况和考核结果在培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并以连续记载。

  ??一、登记办法

  ??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按(玉人事字[2001]29号)《关于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培训登记制度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按(玉人劳字[1997]208号)《关于对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进行登记。

  ??二、审验登记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为审验注册登记当年培训教育情况的时间。培训教育证书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未经市、县(区)委组织部、政府人事部门的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均不能在培训教育证书上登记。

  ??培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依照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事局(玉人事字[2002]81号)《关于加强玉溪市培训教育工作管理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