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证遗嘱需要什么手续呢

  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2、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

  3、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最后领取公证书即可。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遗嘱在经过公证之后是永远有效的,在立遗嘱者死亡的那一刻起,遗嘱立即生效,并且在指定继承人继承之前遗嘱一直生效。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对遗嘱做出的的登记证明,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嘱时,应该持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在公证人以及律师的见证下,到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