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最好有继承公证“配”
为继承让父母“提前死”
一份死亡证明、一张墓地照片。亲兄弟为了提前继承父母遗产,竟让父母“提前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公证处公证员宁莉说,几个月前,米东区公证处来了两个年轻人,他们自称是亲兄弟,叫周军、周兵。兄弟俩称父母双亡,欲将父亲遗嘱中的房产过户至小儿子的名下,其间多次咨询所需材料。随后,兄弟俩称资料已经准备妥当,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查看所有资料基本齐全,就受理了此项业务。
“我们在制作谈话笔录过程中,发现申请放弃继承权的哥哥周军回答询问时支支吾吾,在问及家中其他问题时,兄弟俩的回答竟不一样。”公证员立即警觉,提出需要他们父母墓地的照片。
兄弟俩走后,为了保护老人财产,公证员前往公安部门核实他们一家的户籍档,户籍档案中显示家中确实只有两个儿子,但是其父母的户籍并未注销。公证员随即又对死亡证明进行核实,按照两份死亡证明上的出证医院电话联系医务处,经核查,得知两份死亡证明均系伪造,两人的父母还健在。宁莉说:“后来,兄弟俩真的手持父母墓地照片前来公证处要求领取公证书。”公证员直接指出:经核实,其提供的证明均系伪造,不予出具公证书。
一份遗嘱三次更改
今年年初,80岁的张玺在儿子的拉扯下,走进了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他们来此处目的是:让老人做遗嘱公证。公证员李娇艳对张玺并不陌生。她说:“几年来,他已经是第三次来更改遗嘱了。”在单独聊天时,李娇艳问:“叔叔,这次来准备怎么改。”张玺说:“我还是想把房子留给儿子,现在都是儿子照顾我的起居,这次再也不变了。”
李娇艳还记得,几年前,张玺第一次来做遗嘱公证是和再婚的妻子一起来的。
“当时,他说因为再婚,妻子怕他哪天先离开了,自己身无居所,劝说张玺将财产留给她。”李娇艳说,刚过了三年,张玺在女儿的搀扶下又来到公证处称再婚妻子拿到遗嘱后,对其照顾不周,要将遗嘱继承人修改为女儿。
“老人为了保障自己的生活,谁照顾他,他就将谁定为继承人。”李娇艳说:“依据规定,只要遗嘱人愿意,做遗嘱公证的次数的确没有限制。但也因为这样,也有别有用心的人,逼老人立遗嘱或做遗嘱更改。”据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统计,近年来,遗嘱公证量在公证总量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不少人热衷办理遗嘱公证,是因为遗嘱公证位列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首。同时,该处还发现,有多个子女的老人在订立公证遗嘱时经常面临“财产该给谁”的两难抉择。
李娇艳表示:“如果有证据表明立遗嘱人是被胁迫或违背本意,‘继承人’即使手握遗嘱公证书,也有可能无法继承遗产。”
遗嘱公证不等于继承公证
父母已故,乌市市民周慧持父母留给自己的遗嘱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只有遗嘱公证书不能过户,必须还要有继承公证书,并解释这份证书能够证明其他继承人认可遗嘱、同意将房产过户给自己。”
这让周慧一头雾水,因为遗嘱上所称的住房,在购买的时候她出钱最多,只是在房产证上写了父亲的名字。周慧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她说:“父母在世时,朋友提醒我,最好先做个遗嘱公证,以防哥哥、妹妹和我抢房子。”
记者从乌市法诺公证处了解到,公民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遗嘱文本、户口簿、工作证、产权证等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但不管在何处办理公证,遗嘱人都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如事先已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向公证员证实确实是本人的签名盖章。李娇艳告诉记者,继承权公证和遗嘱公证的确为两个不同的公证事项,“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最高
记者从乌市天山区法院了解到,三年来,该院审理有关遗产继承案件190余件,其中涉及公证遗嘱的案件20余件。该院法官郑荣说:“大多数遗产继承案件都是遗产分配导致的纠纷,而公证遗嘱有效地避免了继承纠纷。”郑荣介绍,虽然除了公证遗嘱外,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但在这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几年前,市民李欣因不满母亲留下的公证遗嘱,将自己的妹妹李莱告上法庭。原来,李欣是李母抱养的孩子,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宠爱。自从有了妹妹后,李欣担忧李莱占有父母的爱,总是离家出走一次次逼父母满足自己的要求。父亲去世后,李欣对母亲不闻不问,母亲在弥留之际,通过公证遗嘱将财产留给妹妹李莱。为此,李欣多次到李莱家吵闹,甚至将李莱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查明,按照公证遗嘱,李莱继承遗嘱并无问题。郑荣说,遗嘱作为立遗嘱人处分个人生前合法财产的行为,是对遗嘱人真实意愿表达的最佳途径,具有独立的自主权,他人不能干涉。
新疆自治区司法厅公证工作管理处副处长靳雪荣说:“我们所有的公证遗嘱案卷都是密卷,实行封闭管理,只有当事人本人才有权查看,当立遗嘱人去世后,案卷才能转为普通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