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老人公证遗嘱如何办理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材料。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报审批。

  6、制作公证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7、发放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

  1、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2、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3、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