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老年人怎么免费申请办理公证

  2016年04月07日司法局在发布会上公布:今年起,将为8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提供遗嘱公证和遗嘱保管两项服务。

  从2015年10月份开始,上海为老年人提供“两免”的公证服务将常态化开展,常年接受符合条件的老人预约登记办理免费遗嘱及遗嘱保管公证业务。各公证机构将于10月8日起接受预约登记,凡是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可向全市任一家公证机构申请预约办理免费遗嘱保管;凡是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可向全市任一家公证机构申请预约办理免费遗嘱公证。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