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拆迁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遵循的原则: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2、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

  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

  3、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

  1、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市场中对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作用;

  2、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利益着眼,能有效落实城市总体规划;

  3、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优化房地产市场投资环境;

  4、盘活企业存量土地资产,服务城市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