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最新证据公证程序

  证据公证程序如下:

  1、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由仲裁委员会转来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一种证据,在何时,在何地,用何种方法进行保全。

  4、如人民法院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应作出裁定,并说明不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

  当事人不服证据保全措施的裁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