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三)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四)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二)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不需要公证,法律并没有规定遗赠抚养协议一定要公证,当事人自己可以选择公证还是不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并不需要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