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在先权利有哪些

  商标在先权利包括:

  1、在先商标

  申请商标注册首先不得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发生冲突。在先商标中,有两种较为特殊的商标。一种是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商标虽然没有注册,但商标所有权人可以据此对抗他人的恶意抢注。另一种是驰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即使没有注册,也可以在异议或撤销程序中对抗他人的商标申请或注册,并可直接禁止他人使用。

  2、其他在先权利

  其他在先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中的姓名权和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或装潢使用权、地理标志权、特殊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权及世界博览会标志权等。

  商标续展的流程:

  1、准备申请资料,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若委托代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

  2、提交申请材料:有两种方式,直接办理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面交,或由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一套资料送达商标局。

  3、费用:根据最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每项商标续展的费用为1000元,若续展延迟,还需要缴纳受理续展注册延迟费250元,若是委托了代理机构,商标局从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定的费用。

  4、审核阶段:若续展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会按照申请书上的地址,邮寄书面材料给申请人,要求限期补正;若不能核准的,也会邮寄书面通知书给申请人。

  5、续展审核通过后,商标局会给申请人邮寄核准续展注册证明,上面清楚显示商标更新后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