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局房屋抵押流程,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在房产局进行房屋抵押首先要经过以下的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1、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4、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的材料如下:

  1、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2、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3)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