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中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要分情况对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目前未开始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1、买卖双方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村委会如果同意该房屋进行买卖,则开具相关证明。
2、村委会同意买卖之后,交易双方便可以经过协商并签订买卖合同了。
3、合同签订完毕后,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村委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办理网签,并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4、交易双方携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5、交易双方携上述资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个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税务部门受理后会认真审核,并出具契税单等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