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是反家暴的“规定动作”
江苏宿迁市沭阳县男子孙诚(化名)时常酗酒,而且在酒后对妻子和子女实施家暴。今年7月份孙某酒后滋事,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孙诚醉酒闹事已多次,以后再犯怎么办?对此,经沭阳县检察院建议,法院作出江苏省首例“禁酒令”,要求孙诚在今后的五年内滴酒不沾,一旦饮酒,缓刑就将变成立即执行的实刑。(据《现代快报》12月3日报道)
许多人有酗酒的不良习惯,喝大量的酒不但对身体会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容易导致家庭矛盾,甚至危害社会,是不稳定因素之一。江苏沭阳男子孙诚时常酗酒,酒后对妻儿实施家暴,并因此犯罪被判缓刑,便是典型一例。可见,当地法院实施江苏首例“禁酒令”,既是对孙诚本人的一种惩戒和救治,也是对其家人的一种救济和保护,进一步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化。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可以同时禁止罪犯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禁止令是对被判处管制、缓刑犯的具体执行监管措施的革新,有利于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有利于遏制家暴,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的效果。一旦违反禁止令,则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或收监执行。可见,“禁酒令”也是禁止令的一种形式,针对孙诚酗酒施暴行为,法院对其实施“禁酒令”,既是一种法律手段,也是在“对症下药”治家暴。
但统计数据显示,仅2013年1-7月,江苏省公安机关就接报家暴纠纷警情1.3万起。可见,即便江苏已将家暴纳入司法惩戒和救济范围,对加害人实施禁止令,对受害者发放人身保护令,也未能改变家暴增长势头。鉴于此,2013年7月,江苏省出台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对家人施暴,将收到公安机关发放的告诫书,并将成为法庭上的有力证据。实践表明,告诫制度可以发挥教育、震慑双重作用,符合中国国情,适合在全国推广。
因此,“禁酒令”仅是反家暴的一种“规定动作”,若想从根本上遏制家暴,尚须多途并举,形成合力。反家暴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社会协同、各方联手,加快公检法司和妇联等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全程监控,并建立预警分析和跟踪回访机制,及时跟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社会支持。同时,家暴受害者应拿起法律武器,坚决“零容忍”,加强自我保护和证据收集,紧急情况下一定要向司法机关求助。特别是,应加快反家暴立法,尝试公安告诫与法院禁止令、人身保护令相衔接,提高家暴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