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东财产转让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并购。

  股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合资(作)公司应提供的材料。

  (1)公司合同、章程;

  (2)成立公司时的政府批文;

  (3)经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4)他方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资料;

  (5)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

  (6)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

  2、转让方、承让方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签字人的身份证;

  (4)股权转让协议书若干份。

  3、其他。

  (1)如果转让方、承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则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承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如果转让方、承让方是个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资信证明。

  (2)承让方需提供资信证明。

  (3)如转让方或承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资信证明)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或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或律师的证明。

  根据公正规则,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内容为: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申请的日期等等。还要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或本人捺指印。在申请时还要提交以下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申请公证的文书;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