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黄昏恋”财产纠纷多,公证解除后顾之忧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老年人再婚已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和认可。可据有关数据表明,老年人在婚后又离婚的比例在60%以上,其中以婚前财产继承问题导致离婚的居多,使很多想再婚的老年人不敢涉足婚姻殿堂。近日,县公证处接待了一位处于“黄昏恋”的老人。

  当日,这位王姓的老人来到县公证处,咨询并要求公证处为他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据公证处有关人员了解,今年70岁的王某两年前丧妻,经人介绍准备与65岁的李某结婚。王某婚前有一处住房,还有退休工资;李某也有一处老房子。他们都是丧偶的,各自都有子女。王某和李某准备结婚,但担心如果现在不对财产有个交代,一旦自己去世,财产问题将会成为家庭矛盾的隐患。前不久,王某听了有关法律宣传后,得知婚前财产可以进行公证。他随即高兴地来到公证处,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公证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他讲解了《婚姻法》、《继承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老人听明白后,解除了顾虑,满意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