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监视居住后会有案底吗
解除监视居住后一般不会有案底。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之前,就不能认定其有罪,也就不能直接认为被监视居住了就一定有案底或者没有案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居所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但患有急性、恶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的,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羁押,但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结案的;
4、罪该逮捕但证据不充足的;
5、本应取保候审,但不能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
执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