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父母亲的离异是不会影响到子女的继承权的。包括父母亲在离异以后,如果又彼此再婚的跟继子女之间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也有继承权。不过,在遗产继承的这件事情上还是应该先看当事人是否立有遗嘱。

  (一)包括归他个人所有的财产。比如归他个人所有的房产、现金、存款、家具、日用衣物、书籍、仪器等,既有公民的生活资料,也包括某些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主要有: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资金、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等;公民的房屋、储畜、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务及图书资料,如公民个人收藏的书画、古董、艺术品等。生产资料一般指公民人个拥有的汽车、拖拉机、养鸡场以及私营企业里较大的生产设备。

  (二)包括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归他个人所有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如因著作权获得报酬的权利,发明获得奖励的权利等。继承人的权利不是局限在财产权利即取得著作报酬,这一方面,而是包括出版机关在著作权有效期限界满前不经作者继承人的同意不得对已故作者的作品加以任何补充、删节、修改和插图。这些权利本身不是有形的财物,但它们都会带来一定的财产权益,因而也是财产继承权对象,也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遗产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只继承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都是不妥当的,所以,遗产不仅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公民生前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应作为遗产移转给他人,但是,作为遗产的债权债务其标的一般只限于财产有关的债权债务,而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或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则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但被继承人生前已领取的抚恤费的剩余部分则属于遗产可以继承。

  (一)遗产继承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有哪些财产可以用于当作遗产继承,之后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如查明财产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等。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

  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相关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