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机动车理赔服务流程

  机动车理赔服务流程大致如下:

  1、报案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查勘定损

  3、理算复核

  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4、赔付结案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通事故理赔中要收集下列证据材料: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交强险赔付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