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的除斥期间适用于什么权?

  合同的除斥期间适用于下列几项权利:

  1、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

  2、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3、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4、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

  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

  6、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

  7、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

  8、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

  9、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0个月期限。

  10、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

  除斥期间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有如下区别:

  1、立法精神不同

  除斥期间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持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而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却是维护与原法律关系相对立的新的社会关系。

  2、适用客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