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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要符合哪些条件

  退休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原劳动人事部劳人护[1985]6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职工,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2、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年、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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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才能病退,你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可以协商的。

  只要是已婚的人,都可以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