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母离婚怎么拆迁补偿?

  一、父母离婚怎么拆迁补偿?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呢?

  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具体指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三、二婚的女人能否得到拆迁补偿?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征地之前,二婚配偶及其子女已经落户的,则二婚所带的子女可以分得征地款;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二婚所带的子女不可以分得征地款。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