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有哪些

  1、《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等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立案步骤:首先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先采取紧急措施。对向高管材料进行事实审查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决定立案的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