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份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否具有相同的效力

  一、两份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否具有相同的效力

  1、两份财产分割协议书不一定具有相同的效力,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的那份为准,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为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对双方的离婚协议及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在拿到离婚证之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份协议书就生效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丧偶财产分割

  第一步,析产。

  就是确定男方的财产范围,也就是确定遗产范围。大体上说,结婚前的财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双方的合法收入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作为男方财产。如果有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有可能还要拆分出子女的个人财产部分。

  第二步,法定继承比例

  确定好遗产范围以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原则上有一个算一个,大家平分遗产。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根据一些法定情况做一些倾斜分配。

  第三部,分配对于不方便分割的大件财产,比如房子,可以通过登记共有人权利份额的方式进行分配,或者是由各继承人竞价,价高者得房,其他人分得相应的对价金。

  总之,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