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安置房有哪些分类呢

  第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搬迁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