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主要看是否具备营业执照,有则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没有则需要总公司的授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也可以理解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从属单位,分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总公司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得到国家的承认。

  3、分公司不是实际意义的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与总公司设立程序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而总公司必需有。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6、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7、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