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如何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如何办

  1、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当事人首先要以配偶身份请求宣告失踪,失踪公告六十天后,当事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1、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3、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