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一、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1、行为人犯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侵权的行为,被占用人可以要求占用人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和赔偿损失。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