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一、关于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1、关于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犯此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指: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首先,要有提供的行为。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的心理,表现为对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是明知的,但知其不合格仍然作为合格产品提供给武。装部队。不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