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怎样
一、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怎样
1、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前的效力:一般认定尚未生效,也就是双方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因为此事并未发生效力,对双方都不具备约束力。但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则不可以随意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办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券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办理离婚证的材料有哪些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