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需要不公证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是否需要不公证有效
1、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也会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子女的财产都不可以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2、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