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必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互负债务的,不得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2、双方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