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结婚以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结婚以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
1、离婚后,男女双方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没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