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xx燃气有限公司法人被控假合同骗银行贷款9.5亿
原xx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x等5人涉嫌使用虚假合同、伪造证明文件累计骗取银行9.5亿元的贷款。今天上午,汤x等5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身为主犯的汤x在庭上一问三不知,自称不过是别人的提线木偶。
“我贷款的主观动机不是诈骗,我没有权力投资、审查,我是刘敏、李朝晖的傀儡……”一开庭,汤x就如连珠炮似的解释自己对骗贷案完全不知道,他不过是给第二被告刘敏打工的。审判长最后不得不打断滔滔不绝的汤x,让公诉人开始讯问。
在法庭上,汤x不停地以“不知道”作答,拒绝承认自己的多重身份,矢口否认自己是航天亚星公司总经理。“可你在报考社科院研究生登记表上的记录写着在航天亚星任总经理。”公诉人突然发问。汤x怔了一下,这份证据显然让他有些意外。“这不是我写的,是刘敏写的。”汤x又把“刘敏”推了出来。“你个人的履历都要让其他人填写吗?”公诉人追问:“你在履历上说曾在厦门大学就读4年,可厦门大学根本就没有你这样一个学生。再提醒你一遍,供述要如实。”当庭被戳穿,汤x有点急了,“这是我作的一个铺垫而已,仅此而已。”汤x的语速越来越快,完全不顾公诉人的问题。“被告人,不要抢话!”一声槌响之后,审判长训诫道。
市检二分院指控,2003年5月至2006年间,汤x、刘敏、李朝晖、闫海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北京北方中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航天亚星电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采取编造贷款用途、使用虚假经济合同、伪造贷款所用证明文件等手段,先后骗取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的贷款人民币共计8.3亿余元,至案发仍有人民币共计1.26亿余元未予归还。
2005年至2006年间,汤x、刘敏、李朝晖、闫海琳、王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xx燃气有限公司、北京xx空间卫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采取编造贷款用途、使用虚假经济合同、伪造贷款所用证明文件等手段,先后骗取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人民币共计1.2亿元,至案发仍有人民币共计1489.9万余元未予归还。公诉机关认为,汤x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