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跨区变更地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补充信息登记表
2、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3、注册地址变更的股东会决议
4、指定委托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办公住所证明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9、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若有修改需提供)
10、迁入地出具的《企业迁移通知书》(在迁出地工商局提供此材料)
11、当地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具体请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