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际租赁的种类及细节

  导语:所谓的国际租赁,就是指出租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将设备等物品较长期地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热缴纳租金,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处理。

  【租赁的种类】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出租方按承租方的意向购买机器设备,并以租金的形式给予出租方补偿,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不仅弥补了其本金,而且还可以获取收益。这种租赁方式的租赁合同一般时间较长,包括了整个设备的使用年限,当合同结束时,机器的价值已全部以租金形式返还出租者,因此残存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承租方,而且承租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或更改协议内容。承租人负责设备的维修与保险等费用。

  在整个设备使用期内只租给一个用户,租赁公司按设备成本利息加上费用,分摊成租金向承租人收取,是最基本的租赁形式。

  2、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多见于价格昂贵的设备和固定资产。由于所需资金金额巨大,出租人无力独自购买,以设备本身和设备出租后租金的受让权为担保,向银行贷款,用贷款和一部分自有资金购买设备,再把设备出租给承租人,用租金偿还贷款本息。

  在这种租赁方式中,出租人居中,从承租人处收取资金,并需归还银行贷款。出租人对其所贷款项负责,若承租方违约,出租人承担损失,银行本息照付。

  杠杆租赁方式结构复杂,当事人较多,是租赁贸易中较特殊的方式。租赁合同一经达成协议,不得中途撤销。杠杆租赁并非完全属于全部回收性租赁,也不是仅一次性就签订租赁合同。

  3、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方式中,出租人拥有原始设备,承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租赁机器设备时间的长短,付给出租人租金。租期结束后,如果承租人无意再租或购买该设备,可以把设备归还给出租方,出租人可以继续把设备出租给下一个承租人。

  经营租赁合同期间,承租人可以中途解约。如合同中附有违约责任条款,应遵照执行。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费、保险费和资产税均由出租方负担,租金也较高。

  这种形式的租赁期限较短,在设备使用有效期内不仅租给一个用户,每个用户所缴付的租金只相当于设备投资的一部分。

  经营租赁的标的物是通用设备,出租人通常是生产制造商兼营的租赁公司或者专业租赁公司。

  4、回租

  回租,即承租人将自有设备作价卖与出租者,先将固定资产转变为现有资金后,再将原设备反租过来,采用分期交付租金的办法。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原来属于自己的设施,—般做法是:先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然后再签订买卖合同,由出租人购进标的物,将其租给承租人,即原物主。这种租赁方式主要用于不动产,由于承租人缺少资金而出售不动产以筹措所需资金。

  回租租赁均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价将分摊在各期租金中,往往并不反映真正的市场价,多取决于承租人所需资金的数额。

  5、综合性租赁

  综合性租赁是租赁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及包销等其它贸易方式相结合的租赁方式。但租赁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相结合的方式,必须是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以外的部分。具体来说,由出租人将机器设备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或用租赁的设备生产出的产品偿付租金,或用加工装配所获工缴费顶替租金分期偿付,或把产品交出租人包销,由其从包销价款中扣取租金。

  我国的租赁市场主要由租赁专业公司、中国银行的信托部门(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及各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组成。这些公司在租赁业务的经营中,一般是通过将外国制造的设备租给本国企业使用,或把我国的部分机器设备出租给国外公司、企业的形式来进行。有时这些租赁部门也为国内用户单位介绍国外的租赁公司,由租赁部门作担保,国内用户可直接与国外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入设备。

  从我国国陆租赁业务来看,租赁方式多以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为主,即由国外租赁公司或我方公司垫付资金,购进企业所需设备,并分期支付租赁费,以取得设备的使用权。在租期内,企业用设备投产的所创外汇,分期偿还总租赁费,最后以象征性的付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优势和局限】

  好处

  1、国际租赁对承租者的好处

  ①能充分利用外资。当国内生产企业急需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又缺乏外汇资金时,国际租赁是利用外国际租赁资的有效途径。因为国际信贷购买设备,仍需自筹部分资金,并预付15%的合同价款。而用租赁方式引进,生产企业可先不付现汇资金即可使用设备,留待以后分期支付租金给国外出资者,使企业资金周转不会遇到困难,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量和扩大出口的目的。

  ②能争取引进时间。国内生产企业如果向银行申请贷款和外汇,再委托进口公司购买所需设备,一般来说,时间是相当长的。而使用融资租赁的形式,通过信托公司办理,可使融资与引进同步进行,既减少了环节,又缩短了时间,使进口货物很快落实,从而达到加快引进的目的。

  ③有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企业采用租赁方式,能经常替换残旧和过时的设备,使设备保持高效率及其先进性,使企业产品更具有竞争力。尤其是经济寿命较短或技术密集型的设备,用经营租赁方式引进最新设备,出资者负责维修,更能使企业的技术改造有所保证。

  ④不受国际通货膨胀的影响。租赁合同;经双方认可,根据租赁时设备的售价初银行利息而确定的金额,在写成正式书面合同文件后,就固定了下来。因此,在整个租期内,合同条款不会变动,即使遇到通货膨胀或国际贷款利率上浮等情况发生,也不能改变合同中已订的价款、利率和租金。

  ⑤能减少盲目引进的损失。购买引进设备,一旦发现其产品不符合国内外市场的形势和要求,要想很快脱手是相当困难的。若压价出售,会使企业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暂时闲置不用,又会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占用资金;勉强维持生产,而产品又销售不出去,则会造成更大的损失。而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灵活方便,如果发现情况不好,则可立即收手退租,力求使企业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⑥有利于适应暂时性和季节性需要。有些设备在生产中的使用次数不多,却又不可缺少,如探测仪器、仪表等;有些设备受生产的季节性影响较大,适用的时间少,闲置的时间多,如农用设备等。如果购置备用,则造成积压浪费。而采用租赁形式,急迫便利,又节约,还能节省保管和维修费用。

  2、国际租赁对出租者的好处

  ①是扩大设备销路的新途径。机器设备只有尽快销售出去,才能收回资金,促进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如果需要设备的用户,缺乏资金又不易获得银行贷款,难于一次付清货款时,就难以达成交易。采用租赁贸易的方式,以租金的形式回收资金,是商品拥有者扩大商品销路的一条新途径。出租者承接租赁业务,起着促进达成交易的作用,并能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

  ②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出租者在设备出租期间所获得租赁费的总和,一般都比出售该设备的价格要高。而设备的所有权仍届于出租者,使其收益更安全可靠。同时,在租赁期间内,出租者还可向承租者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安装、调试、检测、维修、保养、咨询和培训等,也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额外收入。

  ③能得到缴纳税金的优惠待遇,可以享受税负和加速折旧的优惠。采用融资租赁形式出租的设备,国家一般均不将其作为该企业的资产处理,因此能在本国获得减免税的待遇。

  局限性

  国际租赁贸易的局限性

  ①租金高昂,即比用现汇或外汇贷款购买的代价高,从而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成本。通常情况下,高出的幅度可达12%一17%左右。

  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者。因此,承租人不能将租赁物进行技术改造、抵押或者出售。

  ③租赁设备在租用期满后的残值,仍属于出租人所有。如果采用经营租赁方式,承租人对于在设备使用期间内所确定的租金,没有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核算租用设备的使用寿命及其利用率,将是一笔很大的损失。

  ④长期按规定支付租金,而设备利用不充分,则生产成本将会增加。

  ⑤租赁契约经双方签订认可后,一般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果一方毁约或不履行有关条款,就要赔偿对方损失,且罚款较重,因此应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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