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河北规定法无明文禁入行业一律向中小企业开放

  近日,省政府正式下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37号文”),据记者了解,该文件是我省自《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颁布之后,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文件。

  ■放宽中小企业门槛

  据省中小企业局相关人士介绍,这次省政府出台的37号文共有24条,是在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36号文件基础上,针对我省具体情况出台的实施细则,其中不少规定都颇具新意,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记者注意到,该文件的第一条就明确了“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中小企业开放。此外,对困难中小企业和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中小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给相应的政策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岗位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进城求职农民工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筛选百家企业上市融资

  在中小企业目前普遍面临的融资难瓶颈问题上,本次下发的37号文也给出了一些解决之道。例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筛选100家以上重点企业进入上市后备资源等。

  此外,省政府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鼓励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和上市融资,做好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向县域延伸工作。支持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在企业融资担保方面,该文件明确,到2012年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资本金总量达到100亿元以上,担保能力达到500亿元以上。

  ■小型微利企业今年减税

  据介绍,在财税方面省政府对中小企业也将有不少优惠措施,在今年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县级以上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