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得到多少赔偿
公司搬迁须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一般对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从实际履行情况看,也不是所有公司搬迁都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会综合考虑搬迁的距离和地址。
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工作地点,员工决定签署劳动合同时,工作地点和环境也是其考虑的一个很大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公司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注意这里强调的是重大变化)影响到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单位此时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在确定要搬迁到别的城市时,特别是非政府部门查封停产停业的搬迁,即企业计划转行换代的搬迁,当管理层认真筹备搬迁方案时,管理层可公开透明的主动告知员工未来一年或者半年的搬迁计划,但要明确:这次企业搬迁不是关停并转,不会裁员减产,更不会减少员工福利待遇,相反而是为了企业经济再次腾飞的战略转移,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而且还可以组织骨干员工代表参观预定新厂址,介绍企业发展战略,让员工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让员工思考的不再是“去不去”,而是“怎么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