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暗股合同怎么签?
一、加暗股合同怎么签?
可以这么写: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为法人注册成立的xx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资产,销售渠道,商标,知识产权等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
乙方投资人民币三十万元参股(暗股)于xxx名下,折合xxx在该企业股权的20%,双方合作投资于xx项目。
第二条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乙方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乙方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乙方投资人以暗股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事务执行
1、、乙方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方有义务向投资人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乙方投资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投资人出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投资人五年内不得从投资中抽回出资额;除非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
二、隐名股东投资的5个细节是哪些?
1、选择显名投资人时尽量选择与自己关系密切、容易控制的人员,如近亲属。
2、与显名股东签订委托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高额违约赔偿金。完善的委托协议是维护隐名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3、办理股权质押担保。隐名股东可以要求显名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显名股东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质押给隐名股东。
4、在公司章程中限定显名股东的权利。
5、保留支付投资款项的相关证据。
三、隐名股东身份确认的实质性要件是哪些?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委托投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投资关系,由隐名股东承担投资风险。
2、委托投资合同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隐名股东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进行了投资。即隐名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
4、有限责任公司中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并确认。
明股与暗股的区别
明股是指股东名册上有具体的人名、相应的股份以及相关法律凭证。暗股是指除正规途径外,与其他股东私下协议持股,虽然表面不是持股人,但通过私下协议成为实际持股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