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都由谁去保管
《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章由谁保管,这是公司自治范围,即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由谁保管。
一般来说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所以导致现实中很多法定代表人被罢免后,把公司公章、帐册都带出公司,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为争夺公章而诉诸法庭,甚至诉诸武力抢夺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对外意思表示的载体,具有证明和确定公司主体资格和能力的法律效果,公司当然拥有其公章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公司的公章由谁管理,司法实践和现实中都倾向认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或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授权的人持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一般情况下会有五章,所谓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法人章,这些章中,尤其以公章使用范围最广,也最为频繁。
印章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如同企业发展的身份证,它代表着企业的身份和权利的证明,是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
尤其在经营活动中,签订合同或从事业务经营项目的过程中,印章具有法律效益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丢失,被有心人利用,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刻制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学校刻印章,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的县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厂刻制。
二、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
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企业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执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