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老赖银行账户,法院直接划走53万元案款
一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驾驶未经安检的小客车将行人撞残,被法院判赔53万元。他认为不公,拒绝支付53万元的赔款。昨(18)日记者获悉,成都青羊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查找了10多家银行后,终于查到其银行账户,直接将53万元赔款从银行卡上划出。
撞废行人被判赔53万元
2007年3月22日,成都市通用客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世武驾驶一辆小客车行驶至观音阁后街口时,将行人江某撞倒。致使江某脑部受重伤,丧失基本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为3级左侧偏瘫、3级重度精神障碍等,伤残赔偿指数为88%,需一名护理人员长年护理。交通部门发现,李世武驾驶的小客车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江某70岁的老母亲从老家赶来,将撞人者李世武告上法庭。2008年6月,青羊法院判决李世武赔偿江某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53万元。李世武不服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
银行查账划给伤员家庭
李世武仍拒绝支付,江母向青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青羊法院执行法官介绍,他们多次寻找李世武,但李世武从不露面,并在电话中对法官进行谩骂。
由于李世武一直拒绝露面,青羊法院将其在两家出租公司的股份及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冻结,查封了其机动车。但他仍没有露面。执行法官表示,他们决定直接从李世武的银行账户上划出赔偿款,执行法官在全市查询了十余家银行后,最终确认李的银行账号,直接从账户上扣划了全部案款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