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发生账款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很多应收账款,甚至发生欠款纠纷,企业可能因此遭受损失。那么,企业发生前款纠纷的原因是什么呢?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帐款的数额计提了坏帐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帐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帐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帐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

  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究其原因,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

  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二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人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

  三是催债时要求债务人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四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

  五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六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

  七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