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雷曼计划违反公司法

  近日,作为中x公司总经理鲁x终于拉来了第一单生意,与深圳雷曼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份6年的合同。然而,合同的内容却是“疑点多多”,而且此份雷曼计划还违反了《公司法》和相关的章程规定,并且在双方签约前并未得到过中x公司董事会的任何决议。

  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后,中x公司明确将雷曼合作一事通报了董事会。可是,根据中x公司俱乐部的信息反馈显示,此份雷曼计划确实是违反了“决议程序”,既合同签订没有经过董事会表决,没有形成董事会成员签字决议,更没有监事会参与。更甚的是此份协议还违反了《公司法》和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章程,必须有董事会的决议才能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可是,鲁x和雷曼的合作尽管开过董事会,但是会议的程序则是进行了通报,而不是在做出签约前由董事会研究商讨做出最终的决定,而且在会议中董事会也没有签字的决议书。据悉,在通报会议上,董事会也只是听鲁x介绍了一下和雷曼合作的情况,至于什么时候签约,如何签约等都没有明确答复。就在和雷曼公司签订合同数日之后,董事会成员依然不知道事件的前因后果,甚至还得借助媒体才获知情况。

  按照相关的规定,在中x公司决定重大事项的时候,董事会应有成员参加,而且还得由董事会决议通过之后才能签订合同。可是,就鲁x与雷曼xx所签订的合同走的程序来看,双方在签约前没有让董事会做出决议。董事会都没有决议,那为什么中x公司还能完成与雷曼xx的合作?其实,这一切还是因为总经理鲁x在合同背后的助推作用促其双方合同的达成。

  根据来自深圳方面的消息称,在和雷曼正式合作之前,双方进行了磋商,对方坚决要求付款,哪怕是分期付款。可是后来,中x公司开发出“二圈广告市场资源”来置换给雷曼。对于这样的决定,中x公司内部、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都持有很大异议,而圈法律顾问还提出了很多尖锐的意见,希望双方更改合同内容甚至重启谈判程序。然而,作为总经理的鲁x没有接受这样的意见,他在没有董事会决议的前提下,最终决定与雷曼签订了合同,更甚的是他对法律顾问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出言不逊。

  此份合同没有经过董事会表决,也没有董事会成员签字,而且更没有监事会的参与其中。按照相关规定,在召开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时,监事会主要成员一定要到场。作为监事会成员,杨楠、沈强等人都没有参加过决议类会议,更没有看到决议书。中x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大多是各支中x俱乐部总经理,他们对这份7500万的报价抱有怀疑,甚至有的董事会成员提出俱乐部宁愿不使用此种LED广告屏,也不希望花冤枉钱。

  据悉,就在郎效农当任中x公司总经理时,一直就对关于LED产品在中x赛场上运作一事进行市场调查。而且,经过大量的市场调查反馈得出的结论是,LED产品的市场价格在3000元至10000元之间。其中,出自日本的LED产品最好,性价比也最高,价格大约1平米10000元。要是按照这样的价格来签订广告赞助,16家中x俱乐部购买的产品价格为3044万。实际购买产品时,对方还可以打八折出售,最终买下价格不会超过3000万。

  可是如今,鲁x将郎效农之前所做出的调研,周密的测算经费等等前期工作一掌推倒。如今,鲁x和雷曼签订的合同资产价是7500万,每平米2万。遍寻世界,也很难找到如此昂贵的产品。鲁x的独断专行让中x疑似被“贱卖”,同时在签订合约前未深得董事会决议,对前辈做出的调研努力一拳推倒,种种迹象表明这位新任中x公司总经理所来来的第一笔生意的确难以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