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主张离婚的一方可选择诉讼离婚方式,即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法定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对方不同意的情形下法院可以作出离婚判决。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如果不应诉会怎么办
1、起诉离婚,法院要求对方应诉,但是对方不来应诉,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
状副本发送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