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在董事会才能进行吗

  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在董事会才能进行吗

  1、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有决定变更名称的的权利,则不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如果没有这一类规定的,则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经过董事会通过。需要注意变更公司名称的要办理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资料

  1、变更公司名称所需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决定。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