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什么
一、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什么
1、中止探视权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探望权人探望子女,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
(3)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哪些情况可以终止探视权
可以终止探视权的情况有:
1、有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疾病。
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3、拒付子女抚养教育费。
4、对子女有性侵犯或者暴力行为。
5、教唆、引诱子女实施违法行为。
三、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情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