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诉讼立案流程?
买卖合同诉讼立案流程如下:
1、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2、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的答辩需要针对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进行答辩,需要在法定期限内答辩,可以书写一份书面的答辩状,也可以在开庭审理时口头答辩。在答辩时,要注意的是,要对起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表明一个态度,然后有理有据地进行承认或反驳,要有针对性。而且如果对方变更了诉讼请求,或提出新的事实与理由,可以要求法庭给予自己新的答辩期。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约定的管辖法院不能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