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开庭

  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多久开庭法律并未规定。何时开庭这个需要看法官承办的案子多少,难易程度,近期是否有同种类型的案子开庭而一并处理等因素,所以无法给出确切的时间,建议耐心的等待,或者电话询问承办法官。

  司法鉴定和开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单说,司法鉴定是对专业问题的一种认定或固定证据的一种形式,开庭时法庭审判的程序。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三十天,疑难复杂的技术鉴定可以延长三十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1、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3、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