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继承公证需要什么东西
办继承公证需要以下东西: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还有亲属证明。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