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打债务官司应提供哪些证据

  打债务官司一般应提供以下证据:

  1、借条、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借条或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2、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3、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

  打债务官司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打债务官司的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