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管辖权有哪些

  你好,你咨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管辖是怎么样的?只要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被害人依法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二、提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还应当遵守以下特殊规定: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对于先予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或者驳回申请。

  2、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3、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自行撤诉处理。

  4、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5、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6、对于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庭等案件,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如果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加审判的,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